【主副促進劑】
從功能上講,促進劑可以被劃分為主促進劑和副促進劑(超促進劑)。
◆主促進劑:用量和硫化特性占主要地位的促進劑。包括噻唑類(M、DM)、次磺酰胺類(CZ、NS、NOBS、DZ)、次磺酰亞胺類(TBSI)。主促進劑通常能延遲焦燒,具有中等到快速的硫化速率,以及良好的模量。
◆副促進劑:與主促進劑活化,加快硫化速度,提高硫化膠性能。包括胍類(DPG)、秋蘭姆類(TMTD、TMTM)、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(ZDC、BZ、PZ)、二硫代磷酸鹽類(ZBPD、ZDTP、TETD)。副促進劑通常能導(dǎo)致膠料易焦燒,并有超快的硫化速度。
【促進劑并用】
◆目的:提高促進劑的作用效果以及出于工藝上的需要,如避免焦燒、防止噴霜、改善硫化平坦性。
◆促進劑作用對比: